大连迈特科精工有限公司

1702688478608
创建时间:2023-08-02 11:0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大连迈特科精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东三路 13 号

联系人

李工

项目名称

大连迈特科精工有限公司滑块导轨生产辅助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

大连迈特科精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为日本独资企业,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东三路13号。经营范围为制造金属构件零件、建筑用五金配件;金属制品和五金产品的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企业年加工各类金属构件零件、建筑用五金配件4000吨,滑轨3200吨。

为了提高部分金属构件零件、建筑用五金配件以及滑轨等产品的性能,需要对各工件增加热处理工序的往复次数。现有热处理炉的生产能力不能满足生产的需求,因此建设单位拟投资5160万元人民币在厂区西侧预留地新建5号厂房,5号厂房内新增2台天然气STC热处理炉、1台抛丸机;原有厂房内新增1台拉拔机。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产品种类、产品数量及劳动定员均不变。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

丛剑飞、董传辉、徐家林、董传鑫、杨阳

有类比数据不许检测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李工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通过类比分析可知,本项目与类比项目工艺相同、原辅材料相同、生产设备数量和种类相同、产品产量相同、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相同。预测本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期间:

热处理工接触一氧化碳短时间接触浓度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能够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限值规定。接触噪声8小时等效A声级强度能够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限值规定。接触高温强度能够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限值规定。

抛丸工接触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接触浓度能够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限值规定。接触噪声8小时等效A声级强度能够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限值规定。

拉拔工接触噪声8小时等效A声级强度能够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限值规定。

评价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大连迈特科精工有限公司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在初步设计阶段,大连迈特科精工有限公司应为本项目编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本单位负责生产技术、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等有关人员对设计专篇进行审核,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2)大连迈特科精工有限公司应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3)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建设、设备安装及职业病防护设施安装。大连迈特科精工有限公司应选用有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单位,并在项目完成时收集建设期相关职业卫生资料。

(4)大连迈特科精工有限公司应继续加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热处理岗位高温职业健康检查应在每年暑期来临前完成。

(5)大连迈特科精工有限公司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键函〔2022〕441号的要求对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进行培训。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意见

1.进一步明确评价范围。

2.核实原辅材料的成分含量,细化生产工艺过程,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分析与评价。

3.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评价内容。

4.按评审组成员意见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