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医疗器械(大连)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佳能医疗器械(大连)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大连金普新区淮河西路23号 |
联系人 |
袁保友 |
项目名称 |
佳能医疗器械(大连)有限公司B1栋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简介 |
2016年3月,佳能与东芝正式对外宣布,佳能以6655亿日元(约合59亿美元)的总价收购东芝旗下的医疗设备部门,医疗系统加入佳能集团。2018年1月,佳能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佳能集团旗下的东芝医疗系统株式会社正式更名为“佳能医疗系统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佳能医疗系统”)。2018年3月,佳能医疗器械(大连)有限公司成立,是日本佳能医疗系统株式会社在中国独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额为9072.9万元人民币,佳能医疗器械(大连)有限公司目前租用佳能大连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厂内D1号厂房及B1号厂房一层和二层部分区域,主要从事医疗器械及电器机械零部件、X射线CT装置、医用X射线装置、超声波诊断装置、核磁共振装置、全自动免疫检查分析等生物化学分析装置的生产、销售、维护、修理。2018年进行了职业卫生“三同时”控制效果评价。本项目沿用佳能医疗器械(大连)有限公司现有的职业卫生管理模式。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 |
2023年02月06日-08日,丛剑飞、董传辉、徐家林、李家栋、董传鑫、邹禹、霍佳、鲁广庆、于津鹏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袁保友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乙酸乙烯酯、手传振动、二氧化锡、二甲苯、正丁醇、异丙醇、噪声。 毒物: 本项目X射线CT装置生产线CT组装岗位乙酸乙烯酯、制品检查岗位二甲苯、异丙醇的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 本项目X射线CT装置生产线线缆装配岗位二氧化锡、制品检查岗位正丁醇的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和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 噪声: 本项目X射线CT装置生产线CT组装岗位的工人接触噪声的LEX.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低于80dB(A),本次评价不作为噪声作业岗位。 手传振动: 本项目X射线CT装置生产线CT组装岗位工人接触手传振动加速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的职业接触限值 |
评价结论 |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 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第二十三项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第8项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企业。 |
建议 |
(1)本项目应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2)本项目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管理。 (3)本项目应定期对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本项目应每三年进行一次现状评价,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日常检测。 (5)本项目验收后,佳能医疗器械(大连)有限公司应根据本评价报告,将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列出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大连金普新区卫生健康局进行申报,并接受监督管理。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1.进一步明确评价范围。 2.细化相关生产工艺,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分析与评价。 3.完善通风与空调等建筑卫生学调查、分析与评价。 4.落实专家相关意见并进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