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油库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一汽大众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大连金普新区黄海东路123号 |
联系人 | 迟宏刚 |
项目名称 | 一汽大众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油库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项目简介 | 大众一汽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是德国大众汽车集团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于2005年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总额347万美元,于2007年1月竣工。主要产品为EA888发动机Gen3系列,年产量30万台,厂区总占地面积159802m2。 根据生产的需求,目前将原有汽油库房内3个50m3汽油储罐改造成2个50m3汽油储罐,同时新增2个20m3机油储罐。本项目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三同时评价。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 | 项目负责人:徐杰 报告执笔人:徐家林 现场调查:徐家林、丛剑飞。 有类比数据未检测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迟宏刚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壬烷、正庚烷、正己烷、辛烷、汽油、噪声。 通过类比分析数据:职业病危害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国家限值要求。 |
评价结论 |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汽车制造业中汽车用发动机制造,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建议 | (1)建设单位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运行。 (2)建设单位应为新入职的员工进行相应的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3)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为本项目编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本单位负责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环保、安全管理等工作的有关人员对设计专篇进行审核,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4)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5)本项目油库改造过程应选用有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单位,并在项目完成时收集建设期相关职业卫生资料。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1. 进一步界定评价范围。 2. 细化生产过程,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及危害程度预测。 3. 细化建筑卫生学评价内容。 4. 按评审组成员意见进行修改。 |